YouTube 開始重視內容影片

未來,小型影片創作者更難在Youtube上賺錢了。這家世界最大的影片網站將把數以千計的人從它的廣告營收共享計劃排除,還給想加入計劃的新人設置了更高的門檻。

Youtube 會做出今天這種變化調整,與過去一年網站因有疑問性和具有侵犯性的內容而遭受批評有關。

如:網路紅人谷阿莫遭到片商和影音串流平台控告侵權,不少人人好奇需要花多少廣告流量,才可以賺到錢,很多人以為在 YouTube 賺錢很簡單,但知名 YouTuber 認為, 很難只靠廣告收入賺錢。

基本上台灣的 Youtuber 約每千次觀看能有 0.6 至 1.4 美金的收入。
知名 YouTuber 冏星人也曾拍影片公開個人每月來自平台的收入,平均百萬點擊可賺取 3 萬,1 部影片有 53 萬 5 千多的點閱,YouTuber 的預估收益是 332.85 美元(約新台幣 1 萬元),1000 點閱數約 1 美元收入。


(影片來源:囧星人今天沒吃藥 YouTube 頻道)

另一項改變,Recode上周報道過,Youtube「Google Preferred」計劃的變革,目的是為市場行銷者提供廣告友好的服務。

最重要的是,Youtube承諾,在Preferred計劃里的每段影片,包括迄今為止上傳的數千個影片片段,都將由人工檢驗通過,「符合我們廣告客戶友好指南」。

儘管出現變動調整,但也很難阻止有人上傳冒犯性的內容到 Youtube 上,而 Youtube 每分鐘能播放數百小時這類影片。

現在 Youtube 的想法是,要讓這些內容的上傳者難從中牟利,這對 Youtube 而言,是象徵性變革,畢竟它最初就是秉持著任何人都能使用其平台而建立,並且花費數年時間吸引影片創作者到此,找到他們的受眾,開啟自我職業生涯。

Youtube 新規規定,獲得平台廣告收益前提是,必須12小時內先產生 4000 小時的「觀看時間」,並且吸引至少 1000 位訂閱者。

此前,在第一波劣質內容引發的負面報道后,Youtube 曾在去年春天設置了總計萬人觀看的門檻,如今,這項低門檻被高門檻替代了。

對現有與 Youtube 平台共享廣告營收的「合作夥伴」而言,新規定也具備追溯效力。這意味著,影片網站將在30天寬限期過後,把部分內容創作者從營收共享計劃剔除。

一篇部落格文章中, Youtube 表示,新規定將對相當一部分用戶創建頻道有影響,但它沒公布正式的數字。有知情人士告知 CNBC ,新規將影響「數萬」創作者。

但 Youtube 明確表示,多數被剔除出計劃的創作者並沒從中賺多少錢:
「去年,99%受影響者年營收低於100美元,上個月,90%的人收入低於2.5美元,」
品牌執行者(CPO) Neal Mohan 和 品牌執行者(CPO)Robert Kyncl 在部落格里指出。

如果你對在 Youtube 上創作點東西,賺些錢這件事很嚴肅的話,沒問題。
新規只是理論上讓人更難抱著遊戲的態度對待了。

YouTube也在Google Preferred 計劃里承諾,手動審核所有影片,該計劃主要針對廣告商,後者希望確保他們的廣告能在品牌安全(brand-safe)的影片片段里。

Google多年前制定了這項計劃,寄希望廣告商與電視內容的合作,較之與用戶生成的內容配合更舒適。

YouTube將通過大批承包商評估這些短片質量,該公司表示,今年將有上萬人參與。在「Google Preferred」這項計劃內,該公司表示,還將通過「three-tier suitability system(三層適合性系統)」分辨其影片內容的品牌安全性。

Youtube這樣形容那道「過濾」系統,「它將為他們的品牌提供適當的展示位,同時兼顧與潛在觸達的權衡」。

換句話說就是,更受歡迎的東西往往更危險,品牌商需要明智,但如果你想要的話,我們會把它賣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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